91年度刑決字第13號 最高法院91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

判決

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第十三次刑事庭會議紀錄【電腦編號】0910910【會議日期】91/09/10【會議名稱】最高法院九十一年第十三次刑事庭會議紀錄【會議次別】13【相關法條】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。

【決議全文】討論事項壹、檢討二十四年七月總會決議,是否繼續供參考?二十四年七月總會決議決議文:

本條(按指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)所列四款情形,均以在盜所為限。

決議:二十四年七月總會決議不再供參考。

理由: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列四款情形,祇須所結合之二罪間,在時間上有銜接性,在地點上有關連性為已足,並不侷限於盜所為之,二十四年七月總會決議不再供參考。

【舊見解】【注意事項】

© 2026 法律偵探
📝
AI 判決摘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