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風詩客· 1 個月前· 參考 22 筆判決

股 股癌追蹤器Gooaye Tracker 系統化量化策略·每週更新 《股癌》量化模型 四年回測+1,038% 我們把孟恭每一集的個股點評轉成量化訊號,再用2022年以來的歷史數據,學習出 最佳的評分權重、回看窗與汰換規則,並套上流動性、市值等風控篩選,每週依規則 重新配置。下面是它2022年至今的回測與回測後實測表現,以及模型目前的選股。 每集摘要 量化讯号 總報酬 2022年起 +1,038% 同期 S&P 500 +56% 年化超額報酬 ALPHA +45% 對大盤·Beta 1.71 SHARPE 夏普值 1.72 風險調整后報酬 最大回撤 MAX DD -43% 回測期間最大跌幅 績效曲線$1INVESTED,VS. S&P 500 (LOG SCALE) 回測結束後實測 2026-05-26起(策略凍結、非回測):策路+21.1%,同期S&P500+0.1%領先+21.0% 回測 回測後實測 S&P 500 $20 $10 $5 $1 2022-01-09 $2 2022-09-04 2023-04-30 2023-12-24 2024-08-18 2025-04-13 2025-12-07 模型當前選股 CURRENT MODEL OUTPUT 截至2026-07-02·依公開規則每週自動重算·等權重 AMD MRVL TXN 模型依固定規則自動計算之輸出,對所有使用者一致,僅供研究參考,非投資建議。 40% 40% 20% 運作方式 HOW IT WORKS 訊號萃取。自動解讀每一集,量化孟恭對每檔股票的看好程 度與信心強度。 學習權重。用歷史數據找出最佳的評分權重、回看窗(21 集)與汰換數。 風控配置。套用流動性、市值等篩選後,每週依最新訊號重 新配置持股。 回測區間2022-01→2026-05,過調倉,含流動性與市值篩選。權重與參數由歷史 資料最佳化而得。 這個網站不收錢提供這個服務,這樣會違法嗎

法律偵探 AI 回覆

結論

這個網站「股癌追蹤器 Gooaye Tracker」雖然不向使用者收費,但提供具體的選股清單(如 AMD、MRVL、TXN)與配置權重,並宣稱有 +1,038% 的回測報酬率,在台灣法律下仍存在極高的違法風險

關鍵在於:「不收錢」並不等於「合法」。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,是否構成非法經營投顧業務,核心在於是否「提供有價證券的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」,而非僅看有無收取報酬。即使網站標註「僅供研究參考,非投資建議」的免責聲明,在司法實務上也不一定能完全免責。

法律依據

1. 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7條(非法經營投顧業務)

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條第1項規定,所稱「證券投資顧問」,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,對有價證券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,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。同法第107條第1款則規定,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5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在**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2 年度金訴字第 184 號刑事判決**中,法院明確指出:「行為人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對有價證券、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,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,並從中取得報酬,即屬非法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。」該案被告同樣是透過臉書分享股市分析,再透過LINE提供個股買賣標的與價位,雖然金額不大,仍被判處有期徒刑。

2. 「間接取得報酬」的認定範圍極廣

在**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金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中,法院特別強調證券投資顧問的定義包含「間接**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」。該案被告鍾昆翰以「選股隊長」名義,透過臉書招攬會員,表面上是銷售牛樟芝保健食品,實際上卻在LINE群組中提供個股買賣價位、停損點等具體投資建議。法院認定:「只要因提供『有價證券價值分析、投資判斷建議等』服務,而獲取對價之報酬,即屬經營『證券投資顧問業務』之範圍。」

該案被告甚至沒有直接收取「投顧費」,而是以直銷商品(牛樟芝)包裝,法院仍認定此舉構成間接取得報酬。法院進一步指出,各投資人均稱繳費是為了獲得股市投資資訊,而非為了購買保健食品,因此實質上仍屬非法經營投顧業務。

3. 「免費」仍可能違法的法律邏輯

雖然上述兩個判決案例中被告都有收取某種形式的對價,但法律條文的重點在於「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」這個行為本身。如果網站透過廣告收益、流量變現、會員制(即使基礎版免費)、或未來可能推出的付費服務等方式間接獲利,仍可能被認定為「間接取得報酬」。

此外,即使完全無償,若提供具體的個股選擇與配置權重,並宣稱有 +1,038% 的驚人報酬率,仍可能涉及以下問題:

實務建議

1. 立即性的風險控管

  • 避免提供具體的買賣價位與停損點:從上述判決來看,法院認定違法的關鍵在於提供「個股買賣標的、價位、停損點及部位」等具體操作建議。網站目前直接列出 AMD、MRVL、TXN 及權重比例,這種做法風險極高。
  • 回測數據的呈現應更加謹慎:宣稱 +1,038% 的報酬率,若計算方式有任何不嚴謹之處,可能被認定為散布不實資訊。應明確揭露回測的假設條件、滑價與手續費的處理方式、以及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表現的風險提示。

2. 免責聲明的效果有限

  • 網站雖然標註「僅供研究參考,非投資建議」,但在**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金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中,被告也沒有直接說自己在做投顧,而是以「買商品送選股資訊」的方式包裝,法院仍認定實質上構成投顧業務。法官看的是實質內容**,而非表面的免責聲明。

3. 建議的合規做法

  • 轉型為純教育性質:不提供特定個股的買賣建議,而是分享量化投資的方法論、程式交易的邏輯、回測的技術分析等。避免直接輸出「現在應該買什麼」的答案。
  • 申請合法的投顧執照:如果網站希望繼續提供具體選股服務,應依法向金管會申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的許可。這需要符合一定的資本額、人員資格與內控制度要求。
  • 諮詢專業金融律師:在現行架構下繼續營運前,應將網站的完整運作模式、收益來源(如有)、未來商業計畫等,交由熟悉金融法規的律師進行完整的法律風險評估。

總結來說,「不收錢」不是免死金牌。在台灣,提供具體的證券投資推介建議,本身就是高度管制的行為。網站目前的運作模式,尤其是直接列出選股清單與權重,並宣稱驚人的回測報酬率,已經踩在法律的紅線上,應儘速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並進行調整。

本問答由匿名用戶於法律廣場提出,由法律偵探 AI 根據台灣判決資料回覆,僅供參考,不構成具體法律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