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判決查詢
239,681筆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」判決,統計於 2026 年 8 月 22 日
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請求權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兩年內不行使而消滅,自行為時起逾十年亦同。名譽、身體、自由等人格權受侵害時,可另請求精神慰撫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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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請求權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兩年內不行使而消滅,自行為時起逾十年亦同。名譽、身體、自由等人格權受侵害時,可另請求精神慰撫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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